《父慈母悲 報恩孝親》 孝行落實篇 弟子規中關于孝敬父母的教誨

(編者注:孝順父母是做人的基礎,更是學佛的前提,極其關鍵重要。不孝順父母的人是發不出菩提心的,《弟子規》中所講每一條都是孝心的具體體現,學習并落實《弟子規》的目的是為了通過事相行為來培養誠敬之心、為了找回并鞏固我們那顆人人本具的天性的孝心。因此《弟子規》一定是用來行的、做的、落實的,不是只用來念的,同時《弟子規》也不是用來要求別人的,而是用來要求規范自己的。)

《弟子規》中詳述了如何孝敬父母,這對于我們當代的人們,特別是年輕人,是非常有益的。一個仁義、善良的人無論在家,還是在社會上都是一個好人,待人接物誠實善良,孝敬父母,愛護子女,他的心是無私的。

孝是中國文化的基礎,古人云:“百善孝為先”。一個人若不孝敬他的父母,被視為“大逆不道”。今天我們常常看到聽到,無論是在文學電影里,還是現實生活中,時常有這樣報怨父母的:“為什么生我?”

其實,正如人們講的“善惡輪報”,人的不幸都是因為以前做了不好的、失德的事情,才在他的后來遭遇不幸,以償還以前做壞事時欠下的債。以惡相報,只能給自己帶來更多的磨難。

如果人人都能遵守道德禮規,無論是為人父母,還是做子女的,小到家庭,大到社會都會非常和諧。

《弟子規》還講了如何在日常生活中禮貌對待父母,父母有不對時,如何恰當的指出,等等。

《弟子規》入則孝

父母呼,應勿緩,父母命,行勿懶,父母教,須敬聽,父母責,須順承。

冬則溫,夏則清,晨則省,昏則定,出必告,反必面,居有常,業無變。

事雖小,勿擅為,茍擅為,子道虧,物雖小,勿私藏,茍私藏,親心傷。

親所好,力為具,親所惡,謹為去,身有傷,貽親憂,德有傷,貽親羞。

親愛我,孝何難,親憎我,孝方賢。親有過,諫使更,怡吾色,柔吾聲,

諫不入,悅復諫,號泣隨,撻無怨。

【解說】在家中,父母叫喚我們時,應該一聽到就立刻回答,不要慢吞吞的答應。父母有事要我們去做,要趕快行動,不要借故拖延,或者懶得去做。父母要我們學好而教導我們時,必須恭敬而不可隨便,要將話聽到心里。我們犯錯了,父母責備我們,應當順從并且承擔過失,不可忤逆他們,讓他們傷心。

為人子女,冬天要留意父母親穿的是否溫暖,居處是否暖和。夏天,要考慮父母是否感到涼爽。每早起床,一定要看望父母親,請問身體是否安好;黃昏回到家中,也一定要向父母親問安。外出時,要先告訴父母要到哪里去,什么時候回來,如果到時間沒能回來一定要打電話告訴父母;若回家以后,一定要面見父母親,讓他們感到心安。

日常生活起居作息,有一定的秩序,而且對于所從事的事情,不隨便改變。事情雖然很小,不要擅自做主而不稟告父母,假如任意而為,就有損于為人子女的本分,東西雖然很小,也不要背著父母,偷偷的私藏起來,被父母知道了,父母心里一定十分難過。

父母親所喜愛的東西,當子女的都應盡力準備齊全,父母所厭惡的,都該小心謹慎。萬一我們的身體受到傷害,一定會給父母親帶來憂愁,我們的德行有了缺失,會讓父母親感到羞辱、沒有面子。

父母親愛護子女,子女能孝順父母親,那是極其天然的事,這樣的孝順又有什么困難呢?如果父母親討厭我們,卻還能夠用心盡孝,那才算得是難能可貴。一般人總認為,父母要對子女有所付出后,子女才要有行孝的義務,這和菜市場的討價還價有什么兩樣呢?

父母親有了過失,當子女的一定要勸諫改正,而勸諫的時候,絕對不能板著面孔,聲色俱厲,而應該臉色溫和愉悅,話語要柔順平和。假如父母親不接受我們的勸諫,那要等到父母高興的時候再勸諫。若父母親仍固執不聽,有孝心的人不忍父母親陷于不義,甚至放聲哭泣,來懇求父母改過,即使招到父母親責打也毫無怨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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